背景: 大家好我是伍悅天, 我出身在1995年5月5日, 今年25歲. 我出身在一個車的家族, 我的爺爺是法拉利的工程師幫助開發新車, 而我的父親在年輕的時候也成為法拉利F1的第二賽車手為法拉利效力了3年, 在這3年裡他也有為法拉利拿到2個分站冠軍, 分別在意大利和日本. 而我父親退休後也開了一間修車廠, 後來他也在不治之鎮認識到我的母親並生下我, 在我長大的過程中父親也教了我許多關於車跟賽車的知識, 後來在18歲的時候父親推薦了我到日本的一間改裝廠實習, 在日本實習的期間也嬴了幾次改裝比賽. 可惜到了我20歲的時候我的父母在一次外出時不幸遇到車禍身亡, 但是警察並沒有成功捉到撞死我父母的凶手. 而我的父母的死也令我覺得不治之鎮的警察都是不可靠的, 覺得是他們的不力讓凶手逃跑了, 所以都對不治之鎮的警察沒有好印象. 父母去世後, 留下給我的只有父親以前的賽車服裝, 還有一些錢. 而我決定用那些錢去那個請人調查那個凶手的去向, 過了一兩個月之後, 我收到消息那個凶手逃去了日本並參加地下賽車比賽, 我立刻回去日本並利用我那裡的人脈拿到一台車並去地下賽車比賽, 幸運地我找到那個凶手並安排到我跟他比賽, 而我當然不會只是要嬴他而已, 所以我在比賽的過程中故意把他撞下山把他弄死. 最後我被捕了, 而日本法庭在最後判了我誤殺, 而法官知道了我的事情後選擇判我入獄3年, 而在日本服刑了兩年多之後, 我申請移監回到不治之鎮, 回到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地方. 在發生這事情我感到愉悅因為終於成功為我的父母報仇, 但是我也多了一種對於追逐競賽那種刺激的快感, 對這種感覺好像有點上癮了…
人物習慣/個性: 1)視車如命 2)對陌生人比較冷漠, 不會輕易相信其他人 3)喜歡賽車 5)不會故意去傷害別人
電腦: -MotherBoard: MAG B550M MORTAR WIFI -CPU: AMD RYZEN5 3600 6-CORE PROCESSOR -RAM: 16GB RAM -GPU: GTX1660SUPER VENTUS XS OC
電腦周邊: -螢幕: MSi Optrix MAG241CP Curved Gaming Monitor -滑鼠: Razer DEATHADDER ELITE -滑鼠墊: Razer GOLIATHUS CONTROL -鍵盤: Logitech G613 Wireless -鼠線夾: Logitech G703 Lightspeed Wireless -耳機: HyperX Cloud Flight -麥克風: Razer Seiren Mini
背景: 今年30歲, 在美國LA出生, 家中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. 父親是一名罪犯,曾多次搶劫, 有一次因為父親的犯罪害死了弟弟, 以保護剩下的妹妹, 促使我把父親交給當局. 後來加入了美國外交安全局Diplomatic Security Service (DSS), 參與追捕和抓捕通緝犯Brian O'conner和Dominic Toretto, 但後來經調查發現他們是被誣陷的並幫助他們決定加入他們的行動. 之後也有跟他們合作幾次去打擊一些黑幫還有解決一些危機. 後來他們決定要隱藏身份生活, 我也決定到別的地方繼續當警察並選擇了洛聖都.
特性: 反應快, 聰明而且勇敢, 果斷, 以保護別人優先
背景: 肖恩·博斯韋爾在美國阿拉巴馬州出生和長大。肖恩三歲時,我的父母離婚了,父親離開了我跟我的母親。 當我拿到駕駛執照時,在同一天收到了一張超速罰單。 在他超速違規之後,第二天贏得了我的第一場街頭比賽, 同時對賽車有了熱情。 在高中時, 大部分時間都獨自一人, 對學生團體的活動漠不關心。而且比較脾氣暴躁,被激怒時會訴諸暴力來解決他的問題, 受到挑戰時,肖恩很少退縮。結果,在我23歲的時候不經意間樹敵,我給我的高中和家裡帶來了麻煩,所以不得不搬到別的城市, 而最後搬到了LS。
個性脾氣: -大部分時間都獨自一人 -比較脾氣暴躁 -受到挑戰時很少退縮 -對有共同興趣的人容易相信 優點: -擅長駕駛高性能汽車 -對幫過他的人會很尊敬 缺點: -有時候會意氣用事
背景: 於1978年7月14日出生, 由母親撫養長大. 對父親一無所知, 對他的聲音或模樣沒有記憶. 成年後加入了洛杉磯警察局. 為了希望能成為偵探, 自願與FBI和LAPD聯合開展秘密行動。而在任務的進行過程中, 認識了唐老大而且知道了他跟案子是有關的, 所以開始卧底在他身邊, 希望可以收集證據去捉他. 但到了後來, 我跟唐老大的關係開始越來越好, 甚至開始理解他做這些事的原因. 後來因為一件事他知道了我是一名警察, 他開始逃跑, 但他發生了意外讓我追到他, 不過我並沒有捉他, 而是給了我的車給他並放他走. 當LAPD得知我的舉動後, 組織了一次搜捕行動來找到我. 在逃跑的過程中, 我開著我的車開始著我的逃亡生活並去到邁阿密. 在那裡我重遇了唐老大, 並跟他一起搭擋做了很多不同的事, 例如: 跟他去報仇黑幫, 幫唐老大逃獄, 盜取黑幫的錢, 與FBI合作解決恐怖份子以換取自由(取消所有案底跟通緝), 而最後一次就是幫助FBI奪回美軍武器科技, 完成這次的事情之後就跟唐老大分道揚鑣了, 希望可以好好的安穩生活, 並開著自己的車去找之後的生活, 最後跟FBI那邊用最後一次的任務作交易讓我來到了索多瑪並再當警察.
個性:
知識: